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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系際盃籃球賽、校園跑步計圈賽即將開始,歡迎大家踴躍報名參加。

105學年度系際盃籃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
一、主    旨:為增進同學間互動與感情,並以提倡正當體育活動、促進運動風氣、助益身心健康為目的,特舉辦此比賽。

二、主辦單位:體育室

三、協辦單位:各系學會

四、承辦單位:籃球社

五、比賽時間:106年5月8日(星期一)開始,每日下午5:30開始比賽。

六、比賽地點:本校籃球場

七、參加對象:本校學生

八、報名辦法:

(一)報名人數:每隊報名8-12員(至少8名包括隊長)。

(二)報名隊伍:以系所為單位,研究所和教職員可併入系上報名。

(三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6年5月2日(星期二)下午17:00截止。

(四)報名地點:體育室

九、報名須知:

 (一)詳盡填寫報名表各項資料

 (二)報名表上須各系主任親自簽章

十、比賽方式:

(一)比賽分組:分為男生、女生二組,每系最多報名男、女各二隊

(二)比賽制度:比賽採分組循環賽制,取四隊進行決賽(報名五隊以內採單循環)。

(三)抽籤方式:各系學會代表請於106年5月3日(星期三)中午12:10至體育室抽籤決定賽程次序,若學會代表當日未至體育室參加抽籤,視同放棄,由體育室老師代為抽籤決定次序。

(四)比賽方式:

      1.男子組:四節制每節10分鐘,每節最後2分鐘停錶,其餘時間不停錶(前三節每隊可暫停一次,第四節每隊可暫停二次;每次暫停時間為一分鐘),每節休息時間為2分鐘,中場休息時間為五分鐘,第四節與延長賽最後三分鐘實施24秒進攻計時,其餘規則依國際籃球規則。

      2.女子組:四節制每節8分鐘,其餘如停錶、暫停次數等相關規範如男子組。

十一、獎勵辦法:賽程結束每組取冠、亞、季軍前三名,頒發獎盃及獎品,若報名不足五隊(含)取前二名,不足三隊(含)取一名。

十二、裁    判:邀請校外領有裁判證照之專業裁判擔任。

十三、比賽服裝:參加比賽隊員請著統一運動服裝出賽,未著運動服裝者不得出賽。

十四、參賽隊伍如請於開賽前10分鐘將學生證交至記錄台以便查核身份,如於開賽後10分鐘仍未到場者,以棄權論。

十五、比賽時間遇逢下雨,賽程依次延後,確定日期洽體育室。

十六、賽程及時間表公佈於體育室(佈告欄)、學校網頁,請各系自行前往查看,隨時注意。

十七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由體育室修正公佈之。

 

 

康寧學校財團人康寧大學105學年度健康校園跑步運動競賽規程

一、活動宗旨:促進本校校園之運動風氣,強化健康體魄,舉辦校園跑步活動,以推廣全校教職員工生健康運動概念,藉此增進全校教職員工與學生之間的交流,且提升全校師生的運動風氣及健康體適能,並形塑「健康活力」之校園文化

二、主辦單位:體育室

三、協辦單位:學務處衛保組

四、比賽時間:106516日(星期二),下午530開始

五、比賽地點:本校運動場

六、比賽項目:定時計圈賽

七、參加資格:全校教職員工生均可參加(含日、夜間部、研究生、在職專班生)

八、參賽組別:(一)學生男生組:1小時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(二)學生女生組:30分鐘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)教職員工組:30分鐘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九、比賽辦法:(一)男生組跑第一、二跑道女生組和教職員工組跑第三、四跑道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二)時間終了圈數多者名次列前,圈數相同時依最後一圈通過終點先後判定勝負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十、報名辦法:(一)欲參賽之教職員工生,煩請至各系所或行政單位填寫報名資料,由系所及行政單位整合名單統一報名;一、二年級同學亦可於體育課時間,由體育老師統一填寫報名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二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659日(星期二)下午500截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)報名地點:體育室(MB11

十一、獎    勵:(一)報名人數達8人以上,取前三名,各頒發獎狀及獎品一份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二)報名人數達14人以上,取前四名,各頒發獎狀及獎品一份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)報名人數達20人以上,取前六名,各頒發獎狀及獎品一份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四)報名人數達26人以上,取前八名,各頒發獎狀及獎品一份。

十二、罰    則:參賽者在比賽期間,如有不正當之行為,違背運動精神或不服從裁判等情形,經查明屬實者,取消該系所該項之比賽資格及已得名次外,並得視情況報校議處。

十三、參賽者須自行考量身體狀況,在身體狀況皆無問題情形下方可報名參賽;有心血管疾病、氣喘及不適合激烈運動者,請勿報名。活動當天請參賽者穿著運動服裝或輕便服裝、運動鞋(不得穿釘鞋或打赤腳),以避免不必要的運動傷害發生。

十四、本學期有選習體育課的一、二年級,以及重補修體育課同學,參加本賽事並完成比賽者,可抵一項術科考試成績。

十五、參賽者請提早至比賽場地熱身及檢錄,大會將於參賽前30分鐘第一次點名,須攜帶學生證備查,賽前20分鐘第二次點名,賽前10分鐘第三次點名,三次點名未到者以棄權論。若有冒名情形,該參賽者取消比賽資格,且冒名者與被冒名者皆以作弊論依校規處分。

十六、比賽時間如逢下雨,須經大會裁定始得停止比賽,否則仍須照常進行;賽程如有延誤擇期再賽。

十七、本競賽規程實施適用於此次活動,如有未盡事宜者,得由體育室隨時修正公佈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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